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华市政府网站(www.jinhua.gov.cn)和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jhsafety.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华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495120,传真:82468236,电子邮箱:jhsafety@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心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做到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积极、有序、稳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为247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和联系方式;领导班子成员介绍及分工、联系方式;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及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安全生产类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和财政信息;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政务和行业监管工作的动态信息等。
2.在本年度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金华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信息、领导信息、法规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开设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栏目,方便群众办事和查询有关事项。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公开财务开支、干部任用等相关信息,方便机关干部监督。2015年9月,开通“金华安监”微信公众号、“金华安监”新浪官微。
2.公共查阅点
我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安监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在局办公室设立了“市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3.调查处理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由我局牵头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在市政府批复后已在局网站公开。上级转发的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我局都及时转发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
4.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情况
对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的发布上,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向外发布。
5.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情况
对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特点、防范要点及具体工作要求。遇雨雪冰冻、台风等恶劣天气及重大节日、长假,组织开展全市性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发布(同时转发上级)预警提醒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明确了公众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要求经办人员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六、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1.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及总工程师担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2名同志兼职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3.收费情况: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都没有收费。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本局已建立举报和投诉查办制度,2017年本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2.信息来源渠道还较狭窄,要组织人员及时收集信息,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
3.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较慢,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方面做得还不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基础设备投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的发布的及时性,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