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113307007731331470/2020-09217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 公开日期: 2020-01-14 14:14
登记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4 14:14 来源: 政策法规处 访问次数:

金华市人民政府:

  我局自2019年1月挂牌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部署,围绕重点工作安排,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严格依法履职,坚持改革创新,确保按时有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为构筑“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新体系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保障。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能

  (一)组建“大应急委”工作体系。在全省率先重组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灭火和地质灾害应急、防震和减灾救灾等专项指挥部,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全市防汛工作机制,并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救灾物资储备调拨等工作协同,与相关部门协商形成会议纪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突发事件统筹指挥、协调处置。

  (二)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推进,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职责写入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市政府在与市级部门、县(市、区)和开发区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新增6个市属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书签订单位,进一步强化部门、属地监管及国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年度新增、复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2106家,对 135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

  (三)开展首轮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巡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婺城、兰溪、东阳、永康、磐安等5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展了我市首轮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延伸检查20个行业主管部门、15个乡镇街道、72家生产经营单位、20个挂牌隐患点及部分消防重点场所,发现并现场整改、交办问题隐患373项。打好督查、警示、通报、挂牌等“组合拳”,逐级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四)调整优化安委会及专业安委会构成。根据副市长分工调整,优化调整了“1+X”专委会工作体系,新增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安委会,将电力设施安全内容明确写入交通与发展专业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和明确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协调。

  二、稳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重新梳理权力事项。以“最多跑一次”为牵引,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已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全部开通网上申办功能,实现“一门一网式”办理。按省颗粒度细化要求,全局原有权力事项35项梳理调整为88项(其中权力事项77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实现网办率、掌办率、零跑率、材料电子化率四个“100%”,承诺期限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平均压缩92.26%。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邀请危险化学品、人防建设等行业专家,开展行政审批前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高效做好日常行政审批工作。2019年共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许可证24项,审查建设项目“三同时”16项,人防方面办理功能等级56项,修建核实59项,易地建设278项,竣工备案51项。完成审批服务窗口下沉,在婺城区、金东区设立人防审批窗口,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及时向建设部门划转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职能。

  (三)大力推广社会化服务。全市应急管理(人防)系统共培育社会化服务机构82家,累计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850 个,合同金额2943 万元,各类安全服务购买合同13244 个,合同金额 1.08亿元,服务企业3.14万家。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民主科学

  (一)健全行政决策规章制度。先后梳理完成《金华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金华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制定了《金华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细化工作程序和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法制工作有章可循。

  (二)按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制度刚性约束。对局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征求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刊登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确保内容合法和程序正当。

  (三)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防建设领域和更多工作环节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审查重要行政合同和法律文书,就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有效预防行政风险。2019年,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起,参与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起,提供信访件法律意见2起。

  四、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一)加大安全生产违法打击力度。编制实施年度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出台《关于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金华市工伤事故防控联动机制工作意见》,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阶段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从源头上减少工伤及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维护全市安全稳定。2019年全市应急管理(人防)部门累计行政执法立案893起,罚没款总额为2060.19万元。

  (二)建立“互联网+执法”工作机制。依托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立掌上执法月度通报制度,及时督促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开通激活掌上执法人员账号204人,共开展掌上执法检查3366次,其中双随机执法检查1192次,专项执法检查1166次,日常检查1008次,掌上执法至少2次人员占比100%。

  (三)全力推进工矿商贸领域专项整治。实施矿山领域专项执法全覆盖,对单对标,发现并完成整改一般隐患207条;对标排查整治涉爆粉尘企业401家,发现并完成整改重大隐患 172 处;“专家服务+排查整治”涉喷涂企业676家,停产整顿55家,限期整改302家,取缔关闭4家;开展地毯式工贸领域小微企业大排查,落实专项检查任务的企业56590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

  (一)完善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程序。制定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完善法制审核程序,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在日常执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部门的关于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工作会商制度,及时向监委汇报相关事故责任人员拟建议党纪政纪处理情况。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规定时限,及时在金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对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执法结果、执法数据等内容进行公开。

  (三)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安排全市应急管理(人防)系统业务骨干和法律专业人员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人防)系统2018年以来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事故调查等70余宗案卷进行交叉评查,通过现场互动点评、探讨问题、交流讨论,并及时将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通报,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人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督促作用。

  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应急管理(人防)业务培训。积极参加2019年度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及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完成率均为100%;邀请省、市有关部门业务专家,集中组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人防)系统人员参加的2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业务水平。

  (二)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继续推进安全教育“5100”工程(5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及市民群众和学生500万人次),全年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20余万人次(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10303人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2309人次)。

  (三)创新安全生产知识宣教平台。全市建成安全综合教育体验场馆8家,市博爱公园内新建市级安全综合教育体验馆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建立“金华应急安全生产大讲堂”,全年已举办7期;建立金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安全资讯、安全常识等,传播安全文化,关注人数已达2万多人。

  (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汛防台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以及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展览17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3万余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发送安全生产短信12万余条。

  七、依法办理行政诉讼和信访事件

  (一)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办结2018年度原人防办转结的行政诉讼案件3宗(其中2宗已胜诉,1宗尚在人民法院审理中),分管领导亲自参加庭审活动。

  (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事件。以市县联合、部门联办、限时办理等方式加快信访件办理速度,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到群众信访70件,全部按照信访程序及时妥善处理。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精神和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抓重点、补短板、高标准,全力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人防)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特此报告。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