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7007731331470/2020-09087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11-0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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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1-09 14:28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访问次数: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原市安全监管局、市人防办)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原则要求和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0年5月启动新一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是什么?

凡存在违法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存在与公开发布的权力清单内容不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提出废止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的意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提出宣布失效的意见。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经过清理,确定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全文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解读人:袁永海

联系电话:8249590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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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