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7731331470/2020-09087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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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0-11-09 14:28 | |
登记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 效 性: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原市安全监管局、市人防办)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原则要求和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0年5月启动新一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是什么?
凡存在违法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存在与公开发布的权力清单内容不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提出废止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的意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提出宣布失效的意见。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经过清理,确定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全文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解读人:袁永海
联系电话:8249590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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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