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9〕179号)和《浙江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浙发改规划〔2019〕233号)要求,经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docx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