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依法承担较大火灾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统筹组织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灭火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防震和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