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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007731331470/2021-05513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文 号: - 公开日期: 2021-04-14 15:19
登记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1-04-14 15:19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访问次数: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要求,紧密结合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实际,对标对表2021年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面提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人防)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把法治工作纳入应急管理系统党委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防建设等政策制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方面的重要工作,依法梳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做到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推进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

2.健全完善法制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协调配足、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严格履行法制机构职责,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依法行政的组织规划、协调推动、监督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在部门行政事务中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

3.深化应急法治教育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法治教育和培训制度,通过法制讲座和党委中心组学法、网络学法、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防等法律法规,邀请省、市有关部门业务专家,集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梳理,查找短板,制定问题和责任清单,限时整改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应急管理系统示范创建任务。

二、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5.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对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防建设等行业领域,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草案和依据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6.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坚持依法决策,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流程,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定、责任追究的法定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治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完善评估成果的运用。

7.深化法律顾问服务作用发挥。拓展与司法部门、律师行业衔接途径和方式,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救济”的原则,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决策和行政事务处理,开展“菜单式”“应急式”法律服务。鼓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系统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领公职律师证书,参与部门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等法律论证,提升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决策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梳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制式服务和标志管理,提升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重点指导县(市、区)应急管理(人防)部门开展工矿商贸“三场所两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重点高危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创新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加强预防性执法力度,实施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严格“一禁了之”或放任不管。全面运行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和人防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覆盖、常态化。推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执法+专家+服务”方式,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10.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高标准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监督劝勉、执法事项提示、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及“执法+服务”等柔性执法。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评议。推行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人防办)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评议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指标体系,着力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工作闭环。加大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监督力度,通过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随机抽取、集中评查,评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规范化情况。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1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报备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和公开发布规定,做到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对需要“立、改、废”的文件及时提出建议并公布结果。

1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2.0建设,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压缩审批服务办理期限,全面完成“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

14.开展行政权力事项评估。深化国务院、省政府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完成行政权力库的动态调整。

五、广泛开展应急普法宣传

15. 持续推进应急普法普传。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月活动。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继续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营造全面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6.统筹推进普法基地建设。继续推进安全教育场(馆)、安全文化公园等实体平台建设,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采取音像播放、VR体验、实操演示等方式,打造普法新阵地,扩大宣传新平台,不断增强全民参与应急法治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

六、健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17.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公正公开、法律适当、程序正确、决定合法,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救济。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研讨,提升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行政应诉水平,以及行政争议的化解能力。

18.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人防等领域的投诉举报查处工作机制,按照受理、核查、处理、结案、反馈等程序,做到受理举报案件必查,有诉必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