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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自主登记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号)
发布日期: 2021-04-02 17:16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培〔2013〕193号)和原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告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情况的通知》(金安监管函〔2017〕16号)等有关文件,经现场检查永康市璟鑫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自主报告的特种作业培训项目,同意新增电工和高处作业培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金华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自主登记公告情况汇总表.doc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