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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用好“三招”全面压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发布日期: 2021-07-19 14:53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访问次数:

金华市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要求,创新责任传导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推动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地。

一是推行安委会双主任制,强化工作履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推广“安委会双主任”制,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各级安委会主任、共同参加安委会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共同深入一线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成立道路交通、消防、工矿及危化品、文教卫、市场商贸、城市运行和建筑领域等6个专业安委会,分别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专委会主任,专委会办公室分别设在相关职能部门。

二是健全“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出台推进“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强乡镇安全监管中心建设,构建“乡镇党员干部+企业主+企业班组长”三级红色监管网格。制定《金华市“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手册》,提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等9个工作规范,明确一般工贸、有限空间、涉爆粉尘等9项检查标准,健全基层安全隐患逐级排查督办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划设安全生产一级网格4772个,已有近5000名基层党政干部入网、5万余家企业纳网实施三级安全生产日常巡检。

三是加大考核权重,推进责任落实。修订完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涉及多方责任的根据责任情况扣分。发生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施一票否优,发生地及行业主管部门不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优秀等次”。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提高安全生产考核分值占比。将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党政负责人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落实“遏重大”工作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式交办,落实销号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