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7731331470/2021-05482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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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1-08-24 10:57 | |
登记号: | ZJGC34-2018-00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 效 性: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主题分类: |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而导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间距、卫生防护距离不足。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后,造成周边区域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强调“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优化化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各地区要积极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加快城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金华市(市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8—2025年)》是属发展管理类性质的指导性文件,制订发布就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化工企业布局,科学规划化工园区,避免出现布局性安全隐患的,同时为保障金华市城市和社会的安全发展提出政府的基础管理意见。、
二、制定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2016〕3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7〕3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三、规划要点阐述
1. 描述金华市(市区)化工行业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地理位置,辨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分布状况;
2. 提出金华市(市区)化工行业的安全布局、化工专门区域空间布局,原则划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专门用地区域(用地区块);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在规划确定的区域内落实实施,否则各政府职能部门不予许可。
3. 提出金华市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的各种措施要求,包括严格化工行业准入条件、加强化工行业管理、提升行业装备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等。提出了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控要求。列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提出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
4. 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要求。从组织体系全局、部门分工协作、人力资源保障、用地供应保障、预算资金投入等几个方面罗列出相应的要求。
5. 本规划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增量”部分的安全风险预期管控,同时给“存量”部分规划出搬迁改造的用地空间。危险化学品“存量”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参照现有的各类管理规定正常进行。
四、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指导市本级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管理力度,优化化工企业布局,科学规划化工园区,进一步推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本规划所确定的特定管理对象为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其它危险性较大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管控由相关职能部门参照执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解读人:傅兴源
联系电话:82307289
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
(点击图片参与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