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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推动落实“安责险” 唱响共赢“三部曲”
发布日期: 2021-09-09 17:05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访问次数:

新安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这不仅意味着安责险制度的变革,还意味着保险将在安全生产领域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为高效落实新安法宣传工作,推动落实“安责险”,兰溪市积极唱响共赢“三部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工作。

一、发出动员令,吹响冲锋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部署,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46号)等文件精神,兰溪市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兰溪市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兰安委办〔2018〕18号),在全市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有关事项。通过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借助保险公司这支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管,强化事前风险防范,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兰溪市安全生产形势有序稳定。在安全生产共赢曲中不断优化顶层设计、上下结合,孕育安全主旋律。自2018年起,兰溪市在全市高危行业大力推行“安责险”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具体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八大高危行业共177家企业或场所投保“安责险”,基本实现八大高危行业全覆盖。

二、紧扣关键音,谋在关键处。坚持“保险+服务”理念,紧扣三方关键音,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力度音。通过建立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把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掌握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实际情况,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组织力度音。二是引导保险企业,优化服务音。将信用管理引入对本地承保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机制。积极推动承保机构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服务程序和标准,最大程度保障投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努力提高企业认同度,加强宣传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承保机构认真回应企业的关切,依法妥善解决其他商业保险整合等实际问题,深入宣传“安责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截至目前,兰溪市共有7家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安责险”服务,34家高危企业已完成续保任务,共计保费69.13万元。此外,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建筑施工行业均已覆盖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交通运输行业“两客一危”领域类似安责险也均已覆盖,其中13家危化品运输企业202辆车辆均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民用爆炸品企业1家,已完成续保,保费5.09万。

三、谱写社会曲,奏出下一曲。将积极动员保险公司这支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社会化服务,共谱社会曲。通过积极联系沟通相关承保机构,简化投保手续,提高投保效率,建立快速理赔机制,不断优化相关的保险服务,不断完善的保险方案为企业提供投保选择。通过广泛宣传,鼓励其他工贸企业积极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努力提高企业认同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认知、认同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共识,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推进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