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应急罚〔2022〕26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金华市逸润广告标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金小清
执法部门: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2年6月1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2022年5月24日,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金华市逸润广告标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金华市逸润广告标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