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金华市弗洛雷斯科教仪器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编号为(金)应急罚〔2022〕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金华市弗洛雷斯科教仪器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1年9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0579-82410928。
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