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查处职责,协调跨区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管理领域执法相关投诉举报件的处理工作。
(二)承担全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参与开展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
(四)参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指导县(市、区)应急管理执法和投诉举报工作。
(六)完成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