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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进行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案
发布日期: 2023-08-27 15:22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应急罚〔2022〕36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浙江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龚鑫

执法部门: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浙江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