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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04 14:25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围绕全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对照《2023年法治金华建设重点工作清单》,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首要任务,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强信念,常态化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著作。主题教育期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合,局领导带头谈体会,各党支部组织重点学习,交流学习心得,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应急管理法治实践,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贯穿到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具体工作中,指导行政决策,协调解决问题,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宏立在市委党校分别为2023年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金华法院“菁华工程”培训班学员对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专题授课,宣贯辅导,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助推应急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一是健全内部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全年52项重大问题全部提交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等领导参会,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上每位成员明确表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保障局行政决策科学性。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对党委建设、重大决策、项目安排、资金支出等按法定职责和程序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重大事项落实律师参与制度,保障局行政决策合法性。三是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局内部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协调会,经过5轮梳理完善示范创建申报材料,高标准按时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四是积极参与立法活动,积极参加各类调研座谈,参与推动《金华市厂中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地方立法,先后19次配合省、市人大、司法等单位(部门)做好立法调研座谈,形成相应意见建议书面材料。五是创新安全管理体系,全省率先出台《金华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六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设立公职律师1名,积极参与“金华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行政复议、安全信访等有关规定和问题的决策研究,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三)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权力事项管理,完成290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16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对清单编制维护和事项运行实施规范化管理。二是提升行政许可服务质效,运用浙江省应急管理审批系统实现许可事项证照电子化,共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2 项、安全生产许可证45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10 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4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7项,核(换)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2351份,安全合格证2473份、培训合格证417份,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6份。三是创新电气焊安全监管服务改革,实行电气焊行业全链条闭环监管,全市15401台电气焊设备全部完成“加芯赋码”,出台团体标准并申报国家专利,“焊有序”平台全面升级为“浙里焊”平台并全国推广,获评全省“七张问题清单”示范案例,入选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金华样板”。四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8件,建议废止1件、拟修订1件,局规范性文件4件,拟修订1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五是深化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出台《金华市安全生产信用失信修复程序办法》,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完成失信企业诚信修复2家,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扎实开展高压态势安全监管。一是开展“清园扫企”起底剿隐患行动,全面发动镇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群体进企入户开展安全隐患洗楼式、起底式、全量化排查,共摸排“园中园”“厂中厂”土地宗地17034宗、租赁企业30107家,电气焊作业企业4549家、电焊岗位6858个,消防通道违法建筑8113家、重点行业(区块)2885家、“两房一店”693391家。二是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消防领域“六治六打六立”为突破口,系统化建立安全生产领域长效管理机制27项,出台《金华市全链条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全省率先上线“金华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风险排查场景”,围绕6个重点专项9个重点领域,迭代完善安全生产“1+9”数字驾驶舱,构建大安全综合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排查重点“一图集成”、风险数据“一网归集”、研判推送“一体协同”,在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4次综合评价中获得1次第二、3次第一,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三是强力推进安全执法行动,编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计划执法,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员执法”、“验证式执法”、“精准执法”等执法专项行动,把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有机融合,降低生产安全事故。2023年,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37次,实施行政处罚3463次,罚款合计4324.2万元,人均执法检查次数17.9次,人均行政处罚次数12.8次,办理安全生产非事故行刑衔接案件44起,涉及危险作业罪案件21起。

(五)全力做好防灾救灾与应急处置。一是全面贯通运行“1833”指挥体系,按照全体动员、打破界限、专班化运作要求,迅速健全指挥部“1+3+2”体系并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贯通,配套出台“8”个风险研判小组、“3张单”、“3个一”叫应叫醒等工作机制10个;拉网式、起底式排查防汛防台风险隐患,3.53万个存量风险点全覆盖排查2轮,扩面排查22.86万次,闭环整改问题隐患3241个。二是构建“135”快响应急救援圈,县乡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100%,市级预案修编率100%,组织应急预案演练120余场次。建立不同等级区域性微型应急救援站点4570个,基本达到区域内突发情况“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救援、5分钟协同作战”要求。全年“打早、打小”成功案例共计260余起。三是预警转移及时有效,在全省率先实现小流域山洪高风险村落声光电监测设施安装全覆盖基础上,全面启动9座X波段雷达站建设,加快推进市域气象雷达组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始终坚持以预报预警为令,把人员转移避险作为“关键一招”,全年共发布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等黄色以上预警422次(红色17次、橙色141次、黄色264次),叫应基层责任人4.65万人次,转移危险区域人员24013人次,因及时转移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件2起3人。四是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全省率先统筹推进“林火智治”应用场景迭代升级。出台《金华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完善体制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圆满完成10个试点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森林卫士杯”森林消防技能比武,组织全市森林消防应急演练122场次。持续开展野外火源管控、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问题隐患453个,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0.001‰,远低于“十四五”规划设定的0.8‰目标。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规范化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出台《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主动对接知名企业、律所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聘请了全国人大代表葛炳灶等12名同志为我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法制审查,修订完善《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更新局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发生”。三是开展执法质效评议和案卷评查,抽调县(市)执法骨干力量,抽取县(市、区)行政执法90个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并通报,依法督促纠正存在问题,改进基层行政执法质量。四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制人员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和法治业务培训学习,组织县(市、区)应急局分管领导、执法队负责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五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组织取证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核培训,共9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除2023年10月新调入3名人员外,全部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七)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宣传。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细化年度普法计划,制定法治宣传责任清单,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3个,创新举办13期“周末学堂”普法讲座,邀请省应急管理厅、浙江师范大学法学专家教授为全体机关人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鼓励支持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市应急系统86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87人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报刊等平台,全方位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2023年发布各类新闻、公告等信息627条,在金华应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65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个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和5个救援通报表扬案例,选送的《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普法作品获应急管理部、司法部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二等奖。三是开展应急普法培训,开展安全生产“五进”“百万员工大培训”“送法进企业”等系列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应急科普宣传1000余场次,义乌市苏溪镇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获评“浙江省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执法队伍能力有待提升,全局执法队伍虽都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但执法队员法律知识水准不高,行政执法实践能力不足,全局具有法律资质证书仅1人,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有待加强,执法业务能力亟需提升。二是普法宣传方式需要创新,近年来,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逐步提升,但仍存在企业安全生产守法遵规意识不强的现象,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仍存在“重利益、轻安全”的情况,企业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法律意识不够,应急管理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普及,普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督促引导班子成员亲力亲为,团结协作、分工负责,推动班子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深入谋划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当好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的“旗舰长”和“指挥长”,建设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法治化的实战型过硬队伍。

二是坚持带头开展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局党委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一年来,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5次,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开办“周末学堂”开展法制专业培训,鼓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司法考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企业开展“送安全、送法律”活动,做好学法用法的引路人、示范者。

三是统筹推进应急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运行、年度行政执法计划的制定、行政权力事项的变更、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行为的作出、规范行政执法制度的出台等均提交局党委会议进行讨论决策,切实把党的领导真正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全过程,推进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工作纳入应急管理系统党委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决贯彻和执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全国法治建设标准,高标准完成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制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推行应急“周末学堂”,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鼓励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不断提高执法法制水平。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案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开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作用,规范应急系统执法行为。

(四)全面开展应急普法宣传。推进应急普法基地建设,建立全方位立体式普法机制,持续推进安全教育场(馆)、安全文化公园、应急管理学院(县级)等平台建设。广泛开展应急普法宣传,充分运用金华主媒体,全方位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警示案件宣传,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法治观念和应急管理意识。

(五)全面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加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争议化解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依法处理社会信访诉求,依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查处工作机制,做到受理举报案件必查,有诉必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