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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 2024-04-10 15:51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4月3日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浙江省营商环境条例》,交流认识体会,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宏立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小丹,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圣阳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时代价值,为我们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精辟论述,准确理解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找准新质生产力和安全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要以高水平安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又要以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自觉,从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大局加强研究思考,找准学习贯彻的着力点、结合点。要坚定不移守好安全底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深入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领域安全风险,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要高效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严格落实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快速响应、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坚决做好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要打牢基层基础,全力推进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建设,落实好人、财、物、责、权、利系列保障,更好发挥基层站所、社区网格在隐患排查、日常巡查、整改闭环、跟踪督促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切实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会议要求,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开展“金安体检+”护企服务行动,为重点企业和链主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10万人以上。要实施“极简审批”增值化改革,结合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依托在线审批和上门服务,持续优化,实现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零跑”。要扎实开展“互联网+监管”执法,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制定出台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切实提高执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