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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福田物流中心“2·22”较大爆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5-30 17:10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和义乌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成立评估组,于2024年3月20日对义乌市福田物流中心“2·22”较大爆燃事故(以下简称“2·2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对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陆港集团第一分公司、义乌市福田物流中心、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交通运输局、福田街道办事处、廿三里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开展“2·22”事故问题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评估组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追责问责、行政处罚、企业内部处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从检查情况看,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陆港集团第一分公司、义乌市福田物流中心、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福田街道办事处、廿三里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能够深入查找剖析事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有效、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整改落实,责任追究落实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追责情况。2022年10月25,义乌市人民法院日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赵福炜有期徒刑2年;2023年5月30日,义乌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判处谢传淼有期徒刑6年6个月;2023年5月30日,义乌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杨海宝有期徒刑6年; 2023年5月30日,义乌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彭淑友有期徒刑6年; 2023年5月30日,义乌人民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孔维星有期徒刑4年8个月;2023年8月31日,义乌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曾庆辉有期徒刑2年3个月;2024年1月17日,义乌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宝东来有期徒刑9个月。

(二)党纪政纪处理情况。事故调查报告对义乌市人民政府、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福田街道办事处、廿三里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等10名工作人员作出党政纪问责处理建议,评估组调取市纪委监委对10名工作人员处分决定并逐一核对,目前党政纪问责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行政处罚情况。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相关单位、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评估组调取相关材料并逐一核对,义乌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3年10月20日对义乌市国陆港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建伟作出罚款人民币9282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单位问责情况。

评估组调取相关材料并核查,2023年5月26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向金华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5月9日,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向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5月14日,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向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5月12日,义乌市政府廿三里街道办事处向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5月15日,义乌市政府福田街道办事处向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5月15日,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向义乌市公安局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5月15日,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向义乌市公安局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5月13日,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向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5月13日,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约谈货拉拉义乌分公司。

(五)其他处理情况

评估组调取相关材料并核查,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已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5名人员予以问责处理。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2022年6月10日,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与义乌市银通托运部解除合同。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体系

“2·22”事故发生以后,义乌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义乌市货运物流行业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场发展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9个部门及14个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开展义乌市货运物流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义乌市市场发展委牵头修订完善《义乌市商贸电商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商贸、物流、邮政快递、电商4个专组,建立“一周一研判、一周一检查、一周一督办”的工作机制,厘清、压实成员单位安全职责,推动形成“专委会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长效机制。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了《货运物流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建立和完善全市货运物流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责任体系、管理规范和工作机制为目标,扎实推进货运物流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健全安全制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重新修订完善物流企业安全职责,进一步规范园区入驻企业实名制登记开包验视、危化品拒运管控、作业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管理职责,加大对托运危化品等违禁物、违规作业等行为的处置力度,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集团公司所属青口物流中心、福田物流中心、江北下朱货运市场、国内公路港四大物流园区与园区内物流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100%全覆盖。建立严格的常态化排查整治闭环机制,修订完善《陆港集团物流园诚信积分管理办法》,深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一企一册”检查清单,通过企业考核和日常检查两大抓手,倒逼园区内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守牢安全红线底线。通过处置物流企业、停业整顿、清退违规企业、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园区物流企业安全管理素养有了较大提升。义乌国际陆港集团公司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定期开展全领域、全方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层层做好履职,指导监督各园区从严从紧加强安全生产、实名制登记开包验视和危化品排查管理。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各园区网格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等专业培训,做到安全管理岗位100%持证上岗,推进管理能力本质提升。结合园区各项常态化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危化品处置等领域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各类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三)强化履职,提高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由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主管部门在义乌国际陆港集团下属四大物流园区设立综治联勤室,围绕区内企业亮证经营、实名制登记、危化品拒运、消防安全、“头盔革命”等方面建立常态化检查执法机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物流企业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对排查的问题建立跟踪闭环台帐,及时整改到位,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的营商环境。

义乌市市场发展委聚焦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风险隐患,紧盯物流行业“仓库-运输-园区”全链条,聚焦实名登记、开封验视、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工作业安全以及电商园区仓储消防提升、仓办一体改造等全过程,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打折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研究行业管理规范,抓标准化创建,邀请第三方机构、市专家组进行全市电商园区、物流企业标准化试点和邮政快递行业“标准化门店”。抓数字化监管,持续优化一图一码智控平台电商园区应用模块,细化消防通道、货物堆放等场景的检查标准,推进承租企业全覆盖。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加强了对货运物流行业的安全管理,各交通执法所地毯式开展行业排摸和隐患治理,局班子领导分辖区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做好闭环管理。制定培训计划,以辖区执法所为单位,依托镇街党委和园区管理方,广泛开展行业安全培训,提高货运物流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业务水平。

金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