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7007731331470/2025-00145 发布机构: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10-15 11:29
登记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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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0-15 11:29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应急〔2025〕15号)已于2025年10月9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4年12月31日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三、清理原则

凡存在违法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存在与公开发布的权力清单内容不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提出废止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的意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提出宣布失效的意见。

四、清理结果

经过清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杨清乾

联系电话:0579-824109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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