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等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增强清理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就继续有效、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清理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金华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电话:0579-82410928
传真:0579-82468236 邮箱:490908370@qq.com
附件: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2.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pdf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